菜单
  • 徐州云龙湖
  •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 即刻预定

景区公告

景区公告
时间筛选
  • 关于水族展览馆暂停开放的通告

    2022-03-15

    为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徐州市水族展览馆将于3月16日起暂停开放,具体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已经购票的游客,可通过原购票渠道退款。原定于3月16日、17日的水族展览馆免费开放日取消,具体免费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需重新预约。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徐州市云龙湖水族展览馆)了解最新动态信息。感谢您对徐州市水族展览馆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敬请致电服务咨询电话:0516-85720520。


    徐州市水族展览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

  • 友情提示

    2022-01-30

    为丰富市民游客春节生活,2022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廿八)至2022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徐州市水族展览馆每天营业时间延长至22:00,票价不变。为便于市民游客游览,现就有关事项友情提示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离开徐州市有关注意事项

    1.建议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离徐,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也不要去近期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旅游、出差等。

    2.确需前往这些地区,要在离徐前及来徐返徐后均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所在单位报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3.目前,全市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观音机场继续落实离徐乘客体温测量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二)进入徐州市有关注意事项

    所有省外来人,都要在抵徐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1.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病例有轨迹交叉的来徐返徐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天各检测1次,即7天3检)。

    3.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即3天2检)。

    4.针对发生较大较严重疫情的地市(河南、天津等地),相关地区解封后,对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低风险来徐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徐返徐人员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非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来徐返徐人员,有出行证明的,进行7天健康监测,在进入我市时及72小时之内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即3天2检)。对在中高风险区解除封闭管理、持有解除隔离管控证明的来徐返徐的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7天3检)。

    5.省外来徐返徐人员,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

    6.由于疫情变化较快,请提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二、徐州市水族展览馆参观游览须知

    1.进入水族展览馆景区内的游客采取批量游览线上预约(在营业时间内线上线下每小时预约500人);

    2.分馆交叉游览,将安排工作人员专门引导分流,请予以配合;

    3.严格落实游客测温、佩戴口罩、一米线、两码联查等措施控制游客量,引导游客保持距离;

    4.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徐州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请游客积极配合。

    三、交通须知

    1.因疫情防控要求,望广大游客错开高峰期来馆参观;同时因水族展览馆停车位有限,望广大游客绿色出行。

    2.可将车辆停放至天师岭瀑布、沉水廊道、望湖阁游客中心、钓鱼岛等景点停车场内。

    3.因市民健步走,每晚19:00-21:00,湖南路、珠山东路、珠山西路实行封闭管控,禁止机动车驶入。请市民游客谅解并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和出行方式。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展开

  • 关于水族展览馆延长营业时间的通告

    2022-01-29

    为丰富市民游客春节生活,2022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廿八)至2022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徐州市水族展览馆每天营业时间延长至22:00,票价不变。


    徐州市水族展览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

  • 关于水族展览馆恢复营业的通告

    2021-12-25

    水族展览馆提升改造完成,自12月26日起恢复营业。欢迎您光临!


    徐州市水族展览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

  • 关于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室内场馆恢复开放的通告

    2021-12-10

    根据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要求,在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一米线、通风消毒和工作人员全员接种疫苗等防控措施前提下,自12月10日起,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室内场馆恢复开放。


    水族展览馆由于内部基础设施和部分展区提升改造,目前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展开

  • 关于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室外区域恢复开放的通告

    2021-12-03

    根据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景点景区室外区域恢复开放的通告》要求,自12月3日(星期五)6时起,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室外区域恢复开放,水族展览馆等室内场馆暂不开放。景区全面从严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一米线、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配合。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展开

  • 关于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暂停开放的通告

    2021-11-26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11月26日起徐州云龙湖旅游景区各景点、场馆暂停开放,景区游乐项目暂停营业。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展开

  • 关于云龙山索道停业检修的通告

    2021-11-16

    为保障云龙山索道的安全运营,兹定于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8日对云龙山索道进行年度检修(历时17天),检修期间云龙山索道暂停运营,12月9日至12月10日试运营,12月11日恢复正常运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徐州市水族展览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

  • 关于重阳节期间云龙山和泰山封闭管理的通告

    2021-10-12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今年重阳节期间(2021年10月13日12:00至10月15日9:00),对云龙山和泰山实行封闭管理,并取消该区域一切有关重阳节活动。市有关部门将加强云龙山、泰山及周边地区的管理,敬请广大市民和游客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展开

  • 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

    2021-08-15

    针对现阶段新冠病毒变异株特点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对《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进行了更新,形成了《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对本指引未涉及到的人群和场景,仍按《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执行。


    一、普通公众


    (一)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二)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二、重点职业人群


    (一)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


    1.岗位类别。


    (1)跨境货车、火车运输、装卸等工作岗位;


    (2)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


    (3)负责入境航班、火车、汽车的司机、乘务员、保洁员、搬运员等岗位;


    (4)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邮递物品等的海关工作人员;


    (5)机场、航班等保洁员、行李搬运等地勤人员。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


    (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人员类别。


    (1)一般接触人员:包括门诊和普通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


    (2)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


    (3)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鼻咽拭子采样人员等。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一般接触人员须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须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须全程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1.人员类别。


    包括乘务人员、安检人员、售货员、售票员、警察、厨师、酒店和餐馆服务员、快递员、货物配送员、门卫、保安、保洁等。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四)注意事项。


    1.以上人员所服务的机构应当为其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产品。


    2.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将口罩佩戴情况纳入单位规章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并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3.各单位应当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医疗机构废弃口罩按医用废弃物处理。


    注:*颗粒物防护口罩,是指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标准中“随弃式面罩”规定且无呼气阀的产品。有特殊类型要求的,把类型和过滤等级标注在括弧里,例如“颗粒物防护口罩(KN95)”,如果不标注,就是指所有随弃式面罩。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