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云龙湖景区是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上版景区总体规划于2008年批准实施,2020年即将到期。为适应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要求,市云管委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组织修编《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于今年3月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后,经修改完善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对景区总体规划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是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彰显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二是在规划建设上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严格按程序,审批景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核心景区严格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对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多方案优化比选,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三是在资源保护和培育上要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加大两汉文化、山林水系、宗教文化等景观资源的保护力度。重视风景名胜区生态保育、生态修复和植物抚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四是在管理上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综合管理职能,完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专项制度,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的监管,切实提高景区科学管理水平。